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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0376章 屯耕朝鲜?  (第2/9页)
素,就是尾大不掉的地方豪强势力。    为了遏制这个势力,刘邦也在汉室鼎立之初,下达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法律条令。    首当其冲的,自然是享誉古今中外,为后世人所熟知的‘噶韭菜’原始版本:陵邑制度。    即:自汉天子继位之日起,皇陵便开启建造工作,与此同时,皇陵附近的陵邑,也会同时,甚至早一步开始建造。    而在陵邑建造完成之后,便是每年一次,且无限期的‘强迁天下豪杰入关中,以实国本’。    说白了,就是借着‘给天子守灵’的名义,将地方豪强,以及可能发展成豪强的大宗族强制迁移入关中、天子脚下,以此杜绝任何大家族发展成豪强、门阀,乃至世家的可能性。    以陵邑制度,遏制大宗族向门阀、世家进化的可能,那从小家庭到大宗族的进化,汉室又是怎么遏制的呢?    答桉,就是那条革命性的法令:分门别户令。    在历史上,分门别户令,也被称为‘高祖始傅律’,被包含在《汉律》之中,单独为《傅律》一篇;    而在这篇法令中,汉太祖高皇帝刘邦规定:无论是寻常农户之家,还是元勋功侯、朝臣贵戚,在户主的直系男性血脉到达‘始傅’的年纪,即十七岁的法定纳税年纪之后,就必须强制性分家。    用后世的话说,就是把户口本单独拿出来,自己成为户主。   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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